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1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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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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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继续教育推进力度
1.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鼓励中等、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初高中学力劳动者开展学历或技能双提升工程。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改革考试科目和内容,体现学历继续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以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系统为基础,整合相关教育资源举办江苏开放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建设开放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立体现继续教育特点的质量保障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学历继续教育质量。
2.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体系,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将乡镇成人教育机构更名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按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省70%的城区、50%的县(市)、50%的乡镇(街道)达到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设老年大学或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扎实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水平。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开发有特色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
3.规范发展社会培训。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年检、统计制度,实施社会培训机构星级管理。到2015年,全省培育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品牌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