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一要义。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公平公正。促进公平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一要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把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考试招生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必须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促进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重拳解决中小学择校热、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等问题,让改革惠及人民。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体现科学选才。科学选才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导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通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必须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必须通过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努力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来源:《光明日报》评论员 文章有删节